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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会走迷踪步的大棕熊(第1页)

这几个人一听这动静就知道坏了,这是让黑瞎子给嚼了啊。

然后另一把枪顶到洞口,一口气把十子弹全打了进去。

本以为这回能把黑瞎子扫死了,结果一声怒吼,一头血淋淋的棕熊从石砬洞里窜了出来。

一共两把枪,一把枪落在洞里,一把枪打光了子弹,七八个人面对一千多斤的大棕熊,连个还手之力都没有,全都给踢腾了不说,还叼走了一个人。

江河听到这里眉头都皱了起来。

“也就是说,这头棕熊已经吃了两个人了?”

“诶,洞里那个,好歹还捡回来半拉,叼走那个可就难办了。

有人说要追,不管是死是活的,把人找回啊,但是我没让!”

江河说:“你还真说对了,你们追上去,跟送菜没什么区别!”

江河的脸色严肃了起来。

野牲口不吃人还要打呢,何况是吃过人的。

山里有铁律,吃过人的野牲口,必须要打死。

为啥?

因为人好吃啊。

人的血液里,有野牲口最需要的盐份。

再一次,总说肥猪肥猪,其实人的体脂率比猪还要高呢。

而且人除了头,除了那地方之外,几乎没什么毛。

在野牲口的嘴里,绝对是肉嫩骨头嘎崩脆,比柴了吧叽的野猪狍子啥的好吃太多了。

那感觉,就像吃了半辈子大碴子,突然吃了一个宣的乎的白面大馒头配红烧肉一样,吃了就忘不了。

这头棕熊如果不打死它,它肯定会回来接着吃人的,那乐子可就大啦。

洪大彪显然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才把江河拽来,非得把这头棕熊干掉不可。

在山里,是绝对不会有那种圣母的。

说什么人家没招你没招你,你非得去打人家,还没打过,让人家咬死了都活该这种话。

敢说出来嘴巴子不给你抽肿了才怪。

天大地大,人最大。

在林场住了一宿,第二天一早上,江河和春雨牵着狗就进了山。

洪大彪本想跟着一块去的,但是江河没同意。

如果是黑熊还好,那可是一千多斤的大棕熊。

江河又不是没打过,那玩意儿老霸道了,但凡一枪打偏了,它就会冲上来。

洪大彪没啥经验,万一被大棕熊抡一巴掌,必死无疑。

江河看着阴沉的天色,还有铅色厚重的云层,得加快度了,要下雪了。

一场雪下来,什么痕迹都没了,想找那头棕熊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那头大棕熊受了伤,又叼走了一个人,很快就找到了血迹。

小红在前头寻味探路,壮硕的大壮落在后头,昂挺胸,傲视四周。

只要小红一叫有了现,它这个战士就会在第一时间冲上去开干。

前方的小红出低吼声。

江河立刻拽枪在手,拉栓上膛。

春雨也抄起了斧子,整个人都兴奋了起来,蹬蹬蹬就跑到了前头,大有一副斧劈大棕熊的意思。

江河大怒,“春雨,你特么再敢犯虎,就给我滚回家去!”

春雨撇了撇嘴,一脸委屈地停下了脚步,哼叽着说:“我能行的,公的我就先踢懒子,母的我就斧劈脑门……”

“你可闭嘴吧!”

江河没好气地骂了春雨几句,快步到了小红停留的地方。

一片小河滩处,有老大的一滩血,还有被扒碎的棉袄、棉裤和一只大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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