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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很难单独用一个词汇概括金沙江的气质,看似表面平静,实则暗涛汹涌拍岸,形貌隽秀,却又在无尽的云岭下横冲直撞。初颉悟出,原来矛盾可以成为大美之源。

继续行驶,金沙江被抛到身后。在一个休息区小小休整后,朱蜜从林祖清手中接下方向盘,穿过红、黄、白配色的彝族县城,又开始爬起坡来。海拔在一个个转弯中逐渐升高,空气凉而稀薄,转眼就到了松树密布的观景平台。

“我天,美绝了,叶一舟你选了个好地方,不来我得后悔死。”

不止初颉会感叹,凡是晴好的日子里,站在观景台俯瞰完整湖区的游客,都会如此感叹。第一眼,水色如碧,泛着不属于人间的美;第二眼,与格姆女神山对望,渴望受到她的庇护;第三眼,陆地甩出一条尾巴横亘湖区中央,与远处的群山呼应,仿若一体。

“不管来多少次都不会审美疲劳,这个地方真的有点东西。”

林祖清轻轻点头言语着。自从五年前离开大连定居采南,他已经与泸沽湖会面不下十次,他惊诧于这片水泊可以将风格各异的美安置在每个角落,没有大张旗鼓地宣示,只是轻轻掩藏在那儿,甚至不给你留下一条线索。

“我们和钟云在哪里会合?”

酝酿了一整晚加一上午,初颉终于憋不住问出了关于钟云的讯息。

“在饭店等呢,我们开过去大概还有十几分钟。”

朱蜜说罢看了眼手机,脸上流露出满意的表情,一路车速不快不慢,刚好赶上午饭时间。

叶一舟在观景平台上一言未发,时而轻闭双目感受被湖水赋予湿度的风。更多的时间,他只是呆呆地望着比起湖泊更像宝石的山间一抹蓝。期盼已久的目的地终于到达,上车前他让初颉帮自己拍了一张游客打卡照,瞬间不知所措,竟摆出了傻傻比“耶”的动作。

朱蜜看着这样有些呆滞可爱的叶一舟,生出了与以往心动不同的感觉,大概是怜爱。如果说心动是表面运动,那么怜爱才是向内触摸。

十五分钟左右,四人抵达蝲蛄湖畔商业最兴旺的罗水村,餐馆就在村子公共停车场旁边。钟云从包房的南侧窗子看到他们到了,下楼去迎接。

“好久不见啊女侠,还有小叶!”

自从目睹初颉见义勇为后,线上线下总是以女侠称呼她,虽然这词儿听起来有点年代感,但以钟云八零头上的出生年代来看,也是情有可原。

他比半年前更加清瘦,一米八的个子看起来像个活竹竿,体积不大的头上覆着的白发已经有些明显,衬衫外套着针织背心,双腿藏在直筒复古蓝色牛仔裤里,穿搭倒是没什么变化,初颉不由自主地观察着钟云的一切。

“你是不是戴隐形眼镜了?”

“女侠好眼力,待会儿多奖励你一块牦牛肋排。”

钟云笑笑,初颉迅速捕捉到一闪而过的两颗虎牙,加上他瘦出像老虎胡须一样的皱纹,她已经在心里给钟云起好了令人满意的外号,只等待合适的时机宣布。

“咱快上去吧,我让他们开始走菜了。”

他们刚坐上桌,土鸡汤、薄荷油炸炸土猪排骨、辣烤牦牛牛排、湖鱼炖豆腐、爆炒野生菌、清炒野菜紧随其后被摆放到台面,是菜比人多的大场面。

滇省食物的风味从不胜在技巧,全靠食材本身的鲜味。它们生前被散养在高原的纯净地带,汲取天精地华,没有经过过分的人工干预。叶一舟曾说,那是笨拙的味道。

笨拙的爱人惹人怜爱,笨拙的食材勾人口水。

吃掉了一座牧场后,朱蜜提议步行去湖边,顺便体验一下泸沽湖的游船。各色的猪槽船顺着湖岸线错落排列在码头边,为了方便拍照,男女分开两只船游玩,像是乘着彩虹滑行在蓝宝石上。戴着类似牛仔卷檐帽的摩梭船夫站在船尾,一竿接着一竿送他们到湖心,女神山巍峨起来,山体上凹陷的洞穴和灰白的岩石逐渐清晰。

第一次看到湖中翻动上涌的泉眼,一向惜命的初颉甚至不顾生水的风险,在船夫“喝了可以生双胞胎”的怂恿下,捧起一抔在手心,嘬了一口。不知是不是在美好滤镜的加持下,她品出一丝甜味。

“大哥,我可以站起来看看风景吗?”

“慢慢站起就可以。”

秉持着谨慎的优良传统,她在征得船夫同意后站起身,并没有想象中那样摇晃。

“这里真不是水天一色,而是水比天好看!”

更开阔的视野和更近的水面,令初颉发出如是感叹。

钟云看向女孩的船,初颉第一次以单独的形式出现在他的视野。白裙和染成红色的发尾被风吹向同一侧,偶尔用手拨回下落的头发到耳后,他观察到初颉和朱蜜说什么,说着说着就笑起来,才想起她的双颊是有梨涡的,小而深,不笑时是块凸起的小肉包。更多的时候,她孤身站在蓝色中,无视船桨打出的水花,眼神深邃地望向更加深邃的湖底,不知道在想什么。

钟云自认为从没刻意地观察过初颉的外貌,此时却被自己对她的了解所震惊,他开始重新审视对这位姑娘的感觉。再次拿起相机,他想透过记录来辨明,因为镜头不会说谎。食指按下快门的一刻,初颉恰好回过头,似乎也在寻找他。眼神浪花般轻快剔透,刚刚的深邃忧郁倾泻一空。

当天,钟云的主页多了一条蝲蛄湖风景照的朋友圈,图上顶着一句简短的文案:宛在水中央。

06采南合伙人(上)

「不为任何人而活,更不为任何死道理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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