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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碰上独眼头狼(第1页)

李居安猎下大型八叉,内心大喜。他顾不得白毛风的雪粒子夹裹,一路小跑到雄性梅花鹿被猎杀的松海边缘。

雄性梅花鹿体型健硕高大,约莫有o公斤重。

野生雄性梅花鹿前肢还在汩汩流血,他撕开腰间布条,给绑结实了。

白毛风的恶劣天气里,能见度极低,不比正常打围时候,所以一切都要万分小心。他生怕放血的气味引来掠食者,干脆用侵刀砍了一块松木作为滑子,解下腰间麻绳,将八叉绑住腿,捆在滑子上,连带着滑子一起拖走。

他顾不得停留,赶紧快拖着八叉下山。

一路上,他顶着暴风雪,贴着松海边的老参道走,尽量避开上风口,悄悄下山。

这次他独自上山,又是能见度极低的大烟炮天气。若是天气清朗的时候,他带上一条猎犬,再组一群兄弟,就能“打喂子”。就是找个向阳的地方,视野开阔,比较干净,打死一只鹿放在那里,任由它腐烂臭,引熊来吃。

熊瞎子全身是宝,肉能吃,皮子值钱,熊胆也是很珍贵的药材,但是只能在秋冬季打,刚好是这个季节。

这个季节,熊要过冬了,吃得肥,胆也长成了,为了吸引它一直到“打喂子”的地方吃东西,就得不停地把一些腐烂的肉扔在这个固定的地点,让熊形成习惯。

李居安当年在南方进山收货的时候,亲眼见过一群猎户打喂子。这种打猎方式非常耗时间,还危险。一来,吸引熊瞎子吃的腐肉得够多,二来熊瞎子攻击力极强的,在林子里跑起来,跟一辆吉普车在平地狂奔的度差不多。要是跑得慢,被熊瞎子撵上就是个死!

他一边走,一边想起陈家寡妇说的老陶十年前的狩猎事迹,和金盆洗手的理由。

老陶能单杀一整个山洞的熊瞎子,不说过程,就说这份胆识就让他心中狠狠比出个大拇指。

他想了想,若是让他单独一个人碰上熊瞎子,或者是其他野外凶悍的掠食动物,心里说不慌张是假的。

天刚擦黑,他拖着刚打的八叉往山下走,走到石砬子边上的时候现前面蹲着个东西,眼睛放着绿幽幽的光。

他心中一凛。

当真是慌什么就来什么,这是狼堵路呢。

兴安岭老猎户常说,很少见到狼群。一般也就三条在一起,如果有五条都得说是狼群了。传言在有狼的地方晚上走路觉得有人拍你肩膀,可千万莫要回头,一旦回头,狼搭着你后肩膀,好等着你回头咬断喉咙。

李居安眉头紧锁,现前方就一头狼。

他心中掐算,按照正常情况,身后还应该有一只。他略微侧身,用眼梢后瞄了一眼。

呵,果然,身后还有一只老狼。

两头狼都是老狼,他走的老参道的这条路边上是悬崖,还挺窄。

这牲口还挺狡猾,看来两只老狼已经设计很久了。

他嗅了嗅滑子上的血腥味,要说这两条狼堵他早有预谋。雄性梅花鹿沁出的前肢血很腥,他很小心地走下风口,还是让血腥味扩散开。暴风雪里,狼饿得紧,定是顺着血腥气味和他的脚印追到片林海,冒着危险也要出来抢夺他手里的雄性梅花鹿。

李居安定是不会放弃手里的梅花鹿,那么,只能拿枪!

两头老狼伏低了身子,绿油油的狼眼犀利狡诈。前方一只老狼站了起来,随时准备动近距离冲击。

狼咬人不是咬脖子,而是咬腿,咬倒了就换口锁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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