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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半年了。”
慕容璃叹了口气,随即狠咬了口红果,囫囵嚼巴几下,便吞了下去。
“当初,我从马车里摔出来,当场就失去了意识。
等再睁眼,就到了这里,还变成了一个无依无靠,借住在杂居部落的亚兽。”
“你不是兔部落的吗?”
秦朗笑着指了指他的耳朵,慕容听出对方话里的揶揄(这里是褒义),没好气地白他一眼。
“兔部落早没了,我就是个流浪兔!”
亚兽的眼中染上怒意,“璃的部落,是被鹰族领带人毁掉的,他的阿爹阿父,都死在了鹰族人的利爪和喙之下。
全族就剩他和十几个人逃出来,只是逃亡路上,危险重重,兔子天性胆小,那些人为了活命,先后选择加入了其他队伍。
而阿璃,也就这具身体的主人,因为太过俊秀貌美……”
他脸颊微烫,有些不自在地看了看秦朗,见对方一脸认真聆听的样子,没觉得他自恋,才继续道,“阿璃被其中一名同伴出卖,献给了一名豺狗兽人。
他因为对方长得太过丑陋,害怕地慌不择路,一下撞到树上,也不知是撞死的还是吓死的,总之后面我就过来了。
然后,我用计诱骗那个豺狗兽人,趁其不备,重伤他的那……那里,趁机逃走,最后辗转到了荒原部落。”
“原来如此。”
秦朗点头,随手将采来的苦蒿揉出汁水,为其敷在右肩的抓伤上。
“嘶……”
慕容璃只觉肩头伤口处,如针扎一般,痛得忍不住低呼出声。
好在刺痛的感觉转瞬即逝,只剩些许不适,但也在他的承受范围。
秦朗看其一眼,随后脱下汗褂,给他缠住伤口,这才将背篓背上,把人扶起来。
“走吧!我先送你去荒原部落。”
“嗯,谢谢秦大哥。”
慕容璃感激道谢,与他边走边道,“秦大哥,你要是没地方可去,就在荒原部落住下吧!
那里的人,虽不怎么样,但部落不排斥外族,只要你每日上交大半当天采集的物资,就可以安心住在那里。”
秦朗皱眉,“大半?”
“对。”
说到这事,慕容璃脸上的笑意也淡了几分,“实话告诉你,住在荒原部落的人,大都是没什么狩猎技能的老弱病残,和犯错被赶出部落的流浪者。
我要不是从小喜欢看各种杂书,学了不少东西傍身,才能每隔一段时间,故意展露一点小技能,将他们唬住。
就凭这副小身板儿,只怕还没在荒原部落站稳脚跟,就已经被人拆食入腹了。”
其实慕容璃话没说全,他不仅爱好甚广,当初还跟着御医学了一年的医术,只是这一点,他从来没在外人面前提起过。
一是因为自己只懂皮毛,不好意思卖弄,二嘛,是他十分清楚,这个世界的大夫,比族巫还要重要抢手。
如果被人知道他会医术,只怕不出一天时间,蛮荒大陆的各部族,就会派人到荒原部落抓他。
“这样啊!”
秦朗心里有了些许想法,但一切,还得等到去了荒原部落,了解清楚情况再说。
便点头笑道,“我先去看看,合适就住,不合适就再找其他地方。”
“好。”
慕容璃表面没说什么,一颗心却空悬而起,说实话,他很想跟着秦朗离开荒原部落。
毕竟自己一个亚兽,长相与战斗力完全不匹配,在这个茹毛饮血,野蛮成性的世界,他的处境有多危险,不言而喻。
所以,在遇到对方之前,他一直在致力寻找值得相交的同伴,想要和对方离开这个鱼龙混杂的部族,寻找新的居住地。
现在倒是遇到了,只可惜,秦朗这人看似热心善良,实则头脑清醒,善于思考,不会轻易为某件事和人,作出决定,他还得再努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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