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月委屈地抿抿嘴:“我一天没吃东西了。”
这时候她的腿也缓过来了,可以正常行走,阿立便扯着她的手,拉着她往厨房的位置走。
“我没有了,不过厨房应该还有一些,我们悄悄去找。”
又说:“你不能总是这样,以后嫁给我,你可要少吃点。”
黑暗里,女孩小声地答应着:“嗯,只要每顿饭都能吃着,我会少吃些的。”
过了会儿,两只小老鼠悄悄撬开了厨房的门。
果然又找到了几个凉掉的馒头,这是明天佣人的早餐。
他们趁着夜色,悄悄地分吃了。
挽月终于吃饱,捂着肚子,开心地笑了。
阿立借着月光看着她,见她嘴边还沾着馒头残渣,便用手帮她擦掉。
盯着挽月的脸看了一阵儿,见她开心,他忍不住也笑了。
他没读过书,也不认识几个字,只知道什么是吃饱穿暖和活着。
他才不明白什么是“鬼妹”和“国耻”,他就是觉得挽月好看。
她的眉毛、眼睛、鼻子、嘴巴,都好看着呢。
在他心里,她甚至比那位所有人都捧着的大小姐还要漂亮得多。
他就是喜欢她,也愿意娶她。
哪怕这种话,他说出来一次,他那个喂马的爹,就狠地打他一次。
最开始给挽月的那个馒头是阿立自己的晚饭,来找她时他自己也是饿着肚子,现在两人都吃饱了,阿立也终于注意到了挽月脚下的不对劲。
“怎么还光着脚?”
挽月自己都快忘了这事了,被他这一问才想起来,心中涌出一股委屈。
声音小小的说:
“鞋子太大了,总是掉。”
她在苏府的地位还比不上下人。
下人好歹每个月能有工钱,买一些吃的用的。
她一文钱都没有,所有的东西都是捡别人不要的。
早几年,阿立他娘在的时候还好,还能有人善待她一点,会在给阿立准备衣服时,也给她准备一些。
阿立他娘生病去世以后,挽月就彻底成了没人管的野孩子。
衣服是她自己去垃圾筐里翻出来的,鞋子也是。
衣服还好,能蔽体就行,但鞋子就不一样了,挽月瘦小,脚也小,几乎找不到合脚的。
阿立低头看看她光溜溜的小脚,眉头一皱,忽然蹲下身说:
“地上石子多,划着你就不好了,你过来,我背着你回房。”
挽月也不客气,整个人趴到他肩膀上,白生生小手臂搂着他脖子。
她瘦小,阿立背着她也不费力气,甚至还微微笑着。
小大人似的教育她:
“老爷跟小姐脾气都不好,你能不往他们面前凑就别往他们面前凑,省的他们总是罚你跪着。”
挽月乖巧地点着头,尖尖的小下巴在他肩膀一磕一磕的。
“谁稀罕去找他们了,都是他们故意找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