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塔克站了起来,看着她由远至近,直到马灵珑走进了吧台里面,从酒柜拿出一瓶朗姆和威士忌,他才如梦初醒一般:“你就是莉莲?”
马灵珑递上一张价目表,道:“喝点什么?”莉莲是她的英文名字,通常在酒吧的时候,大家都这么叫她。
“随便什么,最贵的吧。”他根本看也不看价目表一眼,“你简直……”事实上,斯塔克根本不知道该不该把眼睛盯着对方的胸口,或是紧致的屁股没完没了的一直看着,虽然他以前就会这么干,上帝,这里可是酒吧。
马灵珑为斯塔克调好了一杯深红色的鸡尾酒,她用了店里最奢侈的几种酒类调制而成:“三百块。”她说,“你的话,可以少十块。”
斯塔克依然紧紧地盯着眼前的姑娘,好像不这么做她就会立刻消失:“那就再来两杯。”于是,斯塔克一口气喝掉了高脚杯里所有的液体。
马灵珑的形象远不如刚才那两名姑娘来得诱人,她的声音低沉,眼神清冷,就像一部机器索然无味。这样比起来,似乎贾维斯都比她感情丰富,但斯塔克就是觉得对方让自己欲罢不能。他没想到再次见到马灵珑,她会是这样的打扮,那完全符合斯塔克的口味,他希望她是故意这么穿的。
“如果你来的目的是为了照顾我生意。”马灵珑指了指橱柜里的其中一瓶咖啡色的玻璃器皿,酒格的顶灯穿过它剔透的瓶身,显得格外迷情,“两千美金,你可以带走一瓶。”
“那么给我你的所有存货,我都要了。”斯塔克毫不吝啬地说,接着,他好像猛然想起来自己此行的目的似得从座位直接晃到了吧台里面,与马灵珑站到一起,“你让我很惊讶,灵珑,我不知道你还有这样的一面,你看起来……”
也许是错觉,斯塔克感觉似乎所有人都在注视自己,用极不友善的目光,他侧头看了一眼旁边,但眼前所见,却是酒客们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喝酒聊天,没有谁在注意一个莽撞鬼正在骚扰酒吧的老板。
“这样的,是怎样?”马灵珑没有把他赶出去,相反,她毫无防备地转身去取那瓶被斯塔克拿下的名贵威士忌。
至于斯塔克,他有很多机会揩油,只要伸一伸手便能摸到那个可爱的屁股,但他没这么做:“很性感,我是说,是的,我不知道你还会这样的打扮。我不是指你这样不好,我很喜欢,但是,我以为你应该很保守才对。”
灯光很暗,他们站在吧台这个可以发生很多故事的位置,仿佛匍匐于昏暗的独立世界,偶尔炫彩的灯光会穿过他们的脸,让彼此的面容显得极不真实。
“知道又怎么样。”马灵珑用牛皮纸将威士忌的瓶子包好,“不知道,又有什么关系。”
这句话仿佛是从遥远的地方传入斯塔克的耳朵里,空灵的做出回响,过了很久以后,他才如梦初醒般地回过神:“没有关系,我都喜欢。”斯塔克保持着极度绅士的模样,绝不逾矩或是做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有一瓶吗,我说的是全部。”他的手心冒出细微汗液,在他记忆中,好像从没有那个女人给过他这种感觉。
“只有一瓶。”马灵珑将包好的酒瓶递给斯塔克。
“那我就买下你所有的酒,随便开价。”斯塔克接过酒瓶便立刻将它放到一边,他根本无心买酒,“然后,跟我出去兜兜风。”
“你应该看到这里还有许多客人。”马灵珑回道。
“我看到了,不过……”斯塔克立刻对酒吧里的所有人喊道,“今天大家的全部消费由我买单,你们每人都可以带一瓶酒回去,任何价格的酒。只要你们愿意立刻回家,因为我打算跟这里的老板共度美好的夜晚,她可能没办法兼顾两边。”
就像回到了以前那段挥霍的日子,这种感觉令斯塔克非常熟悉,曾经他每到一个酒吧,都会搂着三个以上大胸脯的美女,很多客人都会簇拥到他身边,然后,斯塔克就说出上面那段足以为自己赢得满堂喝彩的宣言来。
但是今天,他的宣言没能奏效。
在场的每个人都看着这位不速之客,就像对待街头的流浪汉的呐喊一样无动于衷,他们停止谈话几秒后,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般再度恢复了喧哗。
斯塔克不自在地耸了耸肩头,难道乡下不流行这套?
“你以为有几个臭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对吗?”一个光头的男人推开桌椅,朝吧台走来,“你踩错地盘了。”
光头男人的身材相当魁伟,而且很高,足有七英尺的个头。当他走近的时候,仿佛乌云笼罩般的压迫着斯塔克,他本能的挡在马灵珑前提前面,仰着头说:“伙计,我请大家喝酒而已,城市的酒吧都流行这套。”
马灵珑看了他一眼,显然斯塔克没有在害怕,并且底气十足地把对方埋汰了一顿。就好像他有什么不得了的特技足以撂倒比他高出一大截的,粗壮的胳膊纹满可怕图腾的对手一样。事实上斯塔克并没有必胜的把握,甚至可以说,对上这种身形的大个子,没有保镖在旁,他会很吃力,斯塔克的聪明头脑不能在这时变成利器给以还击。
当然了,他连十戒邦的首领都敢公然挑战,更何况一个光头。
马灵珑深刻地认为斯塔克绝对没有想好退路。
“莉莲是我的女人,你这个纽约来的狗杂种离她远点!”光头男人一手撑着吧台边缘,一手便要向斯塔克的衣领发难。
马灵珑注意到斯塔克已经将手指压在后腰的枪柄上,没想到他还带着家伙来,他还是想好退路的,有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