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你对我说话的时候温柔一点嘛。”
新鲜,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孟云舒感到别扭,也觉得新奇,突然这么好说话,她都无所适从了。
“我没有骗你,我真的不吃香菜,说自己不会喝酒是因为不想在外面喝……”
迟雨的嘴唇开开合合,灯光下泛着莹润的血色。她嘴唇以前也这么红吗,自己为什么没注意到。
她这是在想什么?
“我没涂口红。”
突然被读出心声,孟云舒一个激灵。
迟雨狡黠地眨眨眼睛:“不信你摸。”
“摸?”孟云舒动了动嘴唇。
迟雨靠近半步,微微低下头。
……要不要脸?她无语至极,觉得刚刚那通自我谴责实在是白送了——随后她嗤笑一声,不得不承认对付不要脸的人,还是得用不要脸的招数。
于是她伸出手,大大方方地,用食指压着迟雨的嘴唇,向嘴角的方向,不轻不重地一抹。
迟雨比她高出一截,要矮下身才能让视线齐平,弯腰时衬衫领口略散开,丝质的衬衫半掩住锁骨精致的轮廓。
她很适合黑色,也适合衬衫。
手指所到之处,唇瓣微微陷下去,泛白,又漫起血色。孟云舒眼神凝了些,不自主地用力,牵动嘴角细小的伤口。
迟雨轻轻吸了口凉气:“有点疼。”
孟云舒不以为意,脸不红心不跳地甩锅:“昨天你自己咬的。”
“是吗。”迟雨吐字含混,“我不记得了。”
孟云舒轻笑。
“确认完了吗?我真的没有涂口红。”
“嗯。”
她发出一个鼻音,但没有拿开手,迟雨不躲,她忍不住得寸进尺,拨了一下迟雨的唇角。
好乖。她没头没尾地想。
又乖又坏,又真诚,又虚伪,目光露骨,语气单纯,满身疑点,惹她好奇,诱人深入。
指腹忽然传来柔软的触感——迟雨盯着她的眼睛,探出舌尖,舔了她的手指。
舌尖,嘴唇,都是温热湿润的,水汽像电流,沿指尖的神经末端流遍全身,理智略微麻痹。
“你在手腕上喷香水了?”迟雨眯起眼睛,声音很低,“咖啡,香草,乌木……”
“很好闻。”
她目不转睛,眼神不掩饰其侵略性,如有实质,一层,一层,剥开她手腕上的香味。也像昨晚在卫生间的镜子前那样,用眼神解她的衣服,揉搓她的锁骨,舔舐她的嘴唇。
热度升腾而起,孟云舒的呼吸不由自主地乱了一瞬,但她咬一下舌尖,痛感让她很快调整好状态。她“嘶”一声收回手,皱眉呵斥:“老实点。”
迟雨一撇嘴,那股侵略感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尽是委屈:“是你先动的手吧?好过分。”
真是收放自如。孟云舒翻了个白眼,转身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