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达华与madam胡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对madam胡的关心就会更多一下。
实际上madam胡作为巡逻警员,也只不过是一个过度,对她的委任,也早已有了安排。
今日特意叫madam胡回来,也是有重要事情要商量。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曹达华看着madam胡,道,“小胡,你可不能这么愤世嫉俗,这个社会,我们身为警察,确实不能向犯罪低头,也不能搞那些歪风邪气。只是,有时候我们是要学会看形势做事,也就是……嗯,额…”
“审时度势,随机应变,对不对?”madam胡看着曹达华说道。
“对对对!”曹达华笑了起来,“要不说还是多读书好呢,你看看我们,关键时刻就是想不起来这话应该怎么说,你们一下就能想到。”
“曹叔叔,你谦虚了!”
因为两家的关系,所以madam胡在曹达华面前,都没有称呼他为曹警司,而叫曹叔叔,因为这样听起来更加亲切!
“对了,你作为巡逻警员的身份,从今天开始,就结束了!”曹达华看着madam胡说道。
这对于madam胡来说,简直是不要太好的消息。
作为警员,没有任何一个人喜欢从警校出来就被派到街面上巡逻。谁都不愿意,但谁都要接受这种命令。
港岛这么多警员,守水塘的都不在少数。
“最新决定,港岛要成立一个女子警队,我特意争取,让你去这个队。这就相当于港岛的飞虎队,在港岛很有前途。”
“你先作为成员进去,到时候再争取机会。”曹达华说道。
“相当于飞虎队,那这个警队叫什么?”madam胡问道。
“霸王花!”曹达华笑着说道,“你这么漂亮,进入这个警队,是名副其实的霸王花。在决定要成立这个警队的时候,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你!”
“霸王花?”madam胡看着曹达华,表情有些惊讶,她突然想起来许光耀叫她霸王花的事情。
“对。”曹达华笑着道,“从明天开始,你就去接受专业训练。”
“小凤,好好干,霸王花将来和飞虎队一样,都是港岛主力部队,很有前途。”曹达华喊出来madam胡的小名。
很少有人叫她胡兴凤,都是叫她小凤。
而进入霸王花警队之后,胡兴凤就成了霸王花的代名词。
“对了,曹叔叔,今天在旺角区街道巡逻时,碰到了一个人,叫许光耀,他说他是雷洛的人。”
“你知道,雷洛身边,有这么一个人吗?”胡兴凤问道。
“很有可能!”曹达华道,“那时候,雷洛风头无两,跟着他的人,很多很多,实际上,没有谁知道,跟着雷洛的人到底有多少。”
“大家熟悉的,也就是猪油仔,但你要相信,这么大一个团体,肯定不只是猪油仔一个人,雷洛的背后,肯定有很多人在帮他做事。”
“怎么了?他为难你了?”
曹达华担心,自己这个朋友的女儿长得太过漂亮,肯定会吸引很多男性的目光,在港岛街头,好色的臭流氓多了去。
“倒是没有,他在街头摆摊卖饼!”曹兴凤说道。
“啊!?”曹达华惊讶地看着曹兴凤,显然不相信雷洛的人,竟然会沦落到在街头卖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