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兔其实也是非常好的食材,不管是红烧,还是爆炒,味道都非常不错!
只可惜,这儿做菜,只有水煮一种方式,连油盐都不怎么放,更别说其他佐料了。
野兔肉水煮之后,带有一种特殊的膻味,实在不好吃。
而山鸡就不一样了,只是用清水煮,就算是不放盐,味道都特别鲜美!
另外,不管是他这位宿主,还是若兰,身子骨都太弱了,主要是营养不良造成的,必须要多吃点肉,好好补补身体才行。
从村子到县城的距离其实只有三四十里而已,但由于山路崎岖,还要拉着一辆板车,所以他们足足用了一个多时辰,才终于来到了县城。
张烈说得一点都没错,黑熊确实非常抢手!
刚一进城,就被堵在这儿收山货的几个商贩给围住了。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他们最终以十一两银子的价格,把黑熊以及那些野兔打包卖给了其中一个出价最高的商贩。
这一次按照人头交税,他们每个人需要交两百文,四个人也就是八百文,而一两银子就可以兑换一贯铜钱,也就是一千文。
赋税的问题,算是彻底解决了。
按照当前的物价,一两银子大约可以购买两百斤大米,如果买粗粮的话会更便宜,要是省着点吃,剩下的这些钱,足够他们一家人吃好几年了。
这也就怪不得村里的那些人看到他们竟然猎杀到了一头黑瞎子之后,那么眼红羡慕,夸奖若兰好福气了!
不过,羡慕归羡慕,在这种冷兵器时代,敢进山猎杀黑瞎子的勇士,可没几个!
“妹夫,山货已经卖掉了,咱们是现在就回去呢,还是去城里逛逛?”
在不知不觉间,张烈已经把林旭当成了主心骨,虽然他很想进城逛逛,但他要先询问一下林旭的意见。
“好不容易来一趟县城,当然要去逛逛!”
林旭明白张烈的心思,而且他也很想看看这个时代的县城是什么样。
另外,他进城还有件重要的事要做呢。
“我知道有个大骨头面馆,特别好吃,咱们去尝尝吧!”
“好啊!”
他们早上每人都只是喝了两碗野菜粥,外加两个粗粮饼子,一点油星都没有,根本就不顶饿,再加上他们又推着板车走了一个多时辰山路,早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来到面馆,他们一人要了两碗面,又要了十斤大骨头!
敞开了肚皮,美美的饱餐了一顿!
饭后,他们去逛街购物。
大米、猪肉、盐巴、香料、糖、酱油、醋、皂荚之类的生活日用品,必须都要买一些。
白酒也买了两坛,其实他自己倒不怎么喜欢喝酒,主要是用来给肉去腥用的,另外一坛,则是孝敬岳父的。
在当前的年代,这些东西其实都属于奢侈品,就这几样东西,而且每一样都没买多少,就足足花掉了好几两银子!
张烈过惯了苦日子,哪里舍得买过这么多好东西?见林旭花钱这么阔绰,心疼的直拍大腿!
不过,他什么都没说,一切任凭林旭做主。
本来,林旭还想买个炒锅的,但是这儿的人吃饭主要以炖煮为主,根本就没有卖的。
没有就没有吧,反正自己的大舅哥是铁匠,回去画个图,让他做一个好了。
接下来,他又去了布匹商行,这才是他今天购物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