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天,我们火速去了民政局。
离婚证到手,我就被赶出了住宅。
良昕养的小三,不知什么时候有了我们的家门钥匙。
他趁着良昕上班的时候闯入我家。
直接指挥保镖开始搬东西。
他对着家里的每一处都指指点点。
「亏你还是良总的前夫呢,怎么品味这么差?」
「家里被你弄成这样,良总还愿意来,良总也真是忍的太辛苦了。」
我没有反驳,在门口默默收拾好自己的东西。
我提起小包,刚准备离开,却对着里面的人叮嘱∶
「别忘了告诉良昕,她的母亲还在医院里,另外,两个小侄子每到下午4:30就要去幼儿园接他们。」
「砰」的一声,门被关上。
我的5年婚姻也彻底结束。
我拿着背包,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行走,却突然接到一个电话。
电话里传出悦耳的女声∶「陆陆,你是不是该来见我了?我可是花了200万买你的。」
放下电话,我驼着背,叹了口气,该来的还是逃不掉。
我忐忑不安的到了约定的咖啡厅。
对面的女人容貌佚丽,一头乌黑的波浪形长发直到腰际。
她一身红裙,像极了80年代的港星。
倒不是我为她的容貌惊艳,而是我的专业是服装设计,因此会留意各种人的设计打扮。
我放下背包,端正坐在她面前。
两只手紧握在一起。
她看着我微微一笑,
「叫我小小就好。」
她叫来了服务生。
「我就知道你来的时候一定没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