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应钟将文件放在岛台,脱下了西装外套搭在椅子上,又松了袖口,挽上去一段。
我一边吃面,视线一边跟随着方应钟。他身上的衬衫剪裁干净利落,尺寸也合身,完美显示出了他的倒三角身材。
姐挑男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我自豪地想到。
不一会儿,方应钟的面也好了,他落座在我旁边。
离得近先,我有意无意地看向方应钟的脸,视线不由得被他的丹凤眼吸引,冷峻中藏着古韵。
难道当初,是因为这双眼睛追的他?
我咬着筷子,思绪发散。
不对,为啥不是他追我?
我看看自己,觉得人还是得有自知之明。
嗯,还是我追他比较实在。
方应钟吃面十分斯文,都不发出声音。
吃面不发出声音,那面就显得索然无味。
当然,这是我自己的观点。
我吃好了,将汤倒在厨余垃圾桶里后,开始洗碗。
“下面有洗碗机。”
方应钟出声提醒。
“我知道,可就这么一个碗,自己洗方便。”
洗完碗,我又收拾了一下料理台。
“你以前从来不做这些。”
“是吗?”我尴尬地挠头。
“你以前,就算写稿写太晚,也不会下来做饭,会饿着睡觉,到第二天。你以前,吃了饭也不会洗碗,一般就是放下筷子就走。”
方应钟的声音缓慢而冷静,在安静的夜里更加惊心。
“现在,不好么?”
“挺好的。但是没有记忆的你,算是一个新人了。”
“你更喜欢以前的我?”
方应钟摇头,“我喜欢你,本来就是基于我们之前相处的点点滴滴。”
我垂眸,不知道该说什么。
“很晚了,早点睡。”
“晚安。”我表面点头,心里腹诽,吃饱了怎么可能睡得着。
上楼
,我回到了自己的卧室。
我脑袋里不可控地想到方应钟说的话。
「文颂,现在的我和以前的我,一样吗?」
我想了想还是给文颂发了消息。
消息发出,我一看时间,零点,似乎有点打扰人了。
我放下手机,过了会又拿起。
文颂居然回了消息。
「不一样,现在的你更有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