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翠娥有些为难地看了沈明月一眼,其实对她来说,在这边或者搬出去住都一样。
亲家还给她那么多钱,她就是出去打工也未必能赚得到这么多。虽然女儿不舍得让她吃苦会给她钱,但是她这个人闲不住,有个干的总比闲着强。
沈明月有些犹豫,现在她有足够的能力了,肯定是想让母亲妹妹搬出去住,到时候想干什么干什么,也不用看人眼色。哪怕王翠娥什么都不干,她都养得起。
可看母亲这样子,应该是想留下来。
看王翠娥不说话,顾思思抓起她粗糙的大手,语气哀求,“阿姨你就留下吧,求求你了,你做的饭我都吃习惯了。”
顾思思不犯浑的时候还是挺可爱的,毕竟顾家基因好,长得都不差。
沈明月没话,王翠娥一时左右为难,田淑芳是聪明人,瞬间看出了其中门道,连忙向一旁的沈明月求情道:“明月,要不就住在咱们家吧,以后家务什么的一起做,你妈妈做饭好吃,帮忙做个饭就行了。”
大家都这么说了,沈明月哪里好意思再拒绝?只好点头答应。
反正住在一起也没矛盾,如果有矛盾的话到时候再搬走。
况且自己也快要生了,到时候多点人照顾,总归少辛苦。
她没有带孩子的经验,别说是两个了,一个能带好就不错了。
“那行吧,既然大家都这么说了,那就暂时都住这边,主要我也是怕太打扰大家。”
这时一旁的顾建军也了话,“就住在这里吧,一家人热热闹闹的。”
就这样,王翠娥他们又安安心心住了下来。
几天后,沈明月找人做的金饰金表已经做好了,拿到手后,表示十分满意,做工精致,款式也比较大方。
除了给婆婆做了一个金镯子,沈明月也给母亲做了一个。
中午吃饭的时候,沈明月拿了出来,田淑芳看到以后,眼睛都瞪大了。
“送给我的?”
沈明月点头,“对,我专门找人定做的,妈,你喜欢吗?”
田淑芳当然喜欢,忙不迭点头。
他们家里虽然有钱,但孩子们没送过她什么贵重礼物,两个儿子根本想不到这上面,周小斐跟顾思思手里也没充裕的资金。
“喜欢,妈可太喜欢了。”
顾建军看着那块金表,也是喜欢不已,都对沈明月表示了感谢。
王翠娥在一旁看着,虽然没吭声,在眼里多少带着几分艳羡。
不过她并不吃醋,女儿给公婆买东西是正常的,毕竟这公婆也大方。
她的表情自然都被沈明月收入眼底,沈明月笑了笑,从一旁的盒子中又掏出一个镯子。
“妈,这个是你的。”
王翠娥没想到自己也有,震惊的瞪大了眼睛。
“这是给我的?”
她不敢置信地看着沈明月,脸都涨红了。
“对呀,你戴上看看合适不合适。”
沈明月说着,给王翠娥带了上去。
看着金灿灿的金镯子,王翠娥眼泪都下来了,她这辈子哪里见过这东西,想都不敢想。
没想到有一天她也能带上这么大的金镯子,如果村里人知道,一定会很羡慕她吧。
田淑芳在一旁看着,也觉得很是欣慰,这个儿媳妇他们没白疼,好歹也想着家里。
这个金镯子克重不小,再加上顾建军的那个金表,算下来得不少钱了。
顾思思在一旁坐着,见状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嘴里嘟囔了一句马屁精。
中午吃完饭,沈明月又去了店里,最近店里在装修,她得盯着点。
结果去的时候,正好撞到姜迎秋从隔壁店铺走出来。
两人打了个碰面,姜迎秋率先反应过来,冲着沈明月笑了笑。
“明月姐,好巧呀。”
沈明月眯了眯眼睛,她就说嘛,怎么好好的旁边突然有人要做服装,原来是姜迎秋。
这姑娘笑里藏刀,不是个简单的。
姜云秋装,沈明月自然更能装。
“是挺巧的,隔壁店是你开的?”
姜迎秋点头,“明月姐,以后还请多多关照,是我家里的意思,非要给我开个店玩,等我知道的时候,他们已经把商铺什么的都买下来了。”
沈明月听出来了,姜家果然财大气粗,都不是租,而是买了下来。
“关照说不上,我觉得姜小姐挺厉害的,有自己的想法,未必比我差。”
两人眯着眼睛,话里话外却是带着一股火药味。
寒暄几句,沈明月已经不想在这跟她浪费时间,找了个借口进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