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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2页)

开完会,打开办公室门,看到她静静地坐在里面,像自己无端生出的恍惚。

哥。若非声音的叩门,他会揉一揉眼睛继续工作。而后想默言做的小甜点。他不喜欢吃甜食,可是爱上了默言做的起司。

人会改变的。他总想。对着窗户,站在22层,俯视着上海的繁华,他总是这样想。

有一点感叹,落进时间的水里。消失无痕。那属于久远之前,母亲的嘱托:你一定要照顾好她,让她相信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

妈,我没有办法。她选择离开我。而我也不再能确定这世间是不是好人多。我觉得我也不算好人。

哥。她又叫了一句。

他眯了下眼,扬起头。不确信的时候,他喜欢扬头,那给他自信,给他心理一副坚实的盔甲。

她站起来了,个子很高,依旧,漂亮。

他此刻只能像其他男人一样给她这样的评判。

相对如梦寐的场景并没有出现。心里有点平淡。而似乎是大半年前,他收到她的明信片,看到住址,急匆匆赶去美国,邻居说她搬走了,那时候心还有点空茫。

他似乎很久没那么匆忙地找她了。因为他隐隐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另一样东西。足够丰实他的人生。

灿?他动了动唇,好像有点冷漠。

哥。她眼睛湿润了,一道痕迹像蚯蚓一样扭动下来,沾染了精心的妆容。

“坐吧,喝点水。”他去倒水。

放到她面前。

“你跟以前不一样了。”她有点不自在地说。

“不错。你呢?5年,我不太清楚你有没有变化。”

“我。”她抬起头,深深吸了口气,“我其实,很想你。很想邦邦。”

他蓦地撇向她。这句话,他听过。

彼时,什么样的情形呢?邦邦得了哮喘,他的事业在艰难的起步期。

两头都想顾,两头都顾不上。

他恨这个孩子,不如说恨自己;又爱这个孩子,不如说怜悯自己。

邦邦喜欢跟他一起睡。每晚必等他回。保姆哄都哄不了。他回家换过衣服就抱邦邦。邦邦贴在他怀里,抓着他的衣襟,好像是怕他走掉。他依恋爸爸。因为再没有人给他温暖。可是爸爸早出晚归,也不容易见。他就执著地等。像等一颗启明星一样。他学话学得很晚,没人教,很久以来他一直就像个小哑巴一样用目光和行动执拗地传达着他的渴望。

但是哮喘并不像言语一样匮乏。晚上,等邦邦睡熟了,他轻轻移开他的手,回到书桌上工作的时候,邦邦一抽一抽的喘息总让他心疼得想流泪。

他想念灿。苦苦找她。

5年前最后一次见她。是一个上流圈的聚会。她跟一个行将退位的美国外交官同来。

见到他的片刻她有一点瑟缩;而他就当不认识她。跟那个美国老头寒暄,颂扬他的智慧,夸奖她的美貌。跟别人一样做。她避着他的眼睛,一直垂着头,两手无措地扭着。

他喝了些酒。酒意阑珊。瞅她孤身在人群外,上去拉了她走。

她不断地挣。到楼梯间。他停下,灼灼地盯她,眼睛通红。“很快乐吗?有没有记得被你遗弃的东西,在那里挣扎发霉。”

她仰起头说:哥对不起。我其实很想你,也很想邦邦——

他截断:别叫我哥,也不要提邦邦。你打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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