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角上扬。
是黑鸦子。
黑鸦子落到陆天明肩头。
用小脑袋瓜子不停蹭陆天明的下巴。
“我猜猜,大小姐今天心情不错,应该有给我写信。”
大小姐,是他给那个未曾谋面的女孩起的外号。
在五岁到十岁这段人生最黑暗的时间段。
一个刘大宝,一个她,慰藉了陆天明迷茫的灵魂。
陆天明非常想跟大小姐见一面。
只是他也知道,这种可能性,基本为零。
且不说他连自己的身世都还没搞清楚。
能用玉版宣这种名贵纸张写信的人,又怎么会和他一个穷秀才有实际上的关联。
再说,君子剑的儿子,现在还没有君子剑的本事。
如果脑子一热去了王城凉北找答案。
陆天明认为自己的下场不会比他爹好。
好在是黑鸦子在女孩的手里,而没有被其他别有用心的人控制。
饶是如此想,陆天明每次见到黑鸦子,仍会期待能看到那手温柔如水的漂亮字。
陆天明伸指掀开黑鸦子的翅膀。
“咦,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看见竹篓里叠得整整齐齐的宣纸,陆天明面上一喜。
他没有着急打开来看。
而是拿到鼻子底下嗅了嗅。
还是那抹无法忘记的梅花香。
芬芳馥郁,沁人心脾。
黑鸦子人性化的鄙视了一眼陆天明,飞到地上找小人去了。
“赤子,你别欺负黑鸦子,它是朋友。”
叮嘱一句后。
陆天明小心翼翼的打开信纸。
见字如见人。
他始终觉得,大小姐应该跟她的字一样漂亮。
总不至于有第二个人有他这样的反差,人长得不错,字却写得一塌糊涂。
打开信纸的那一刹那,陆天明没来由的心中一沉。
他还没有看到信的内容。
但看到了信上面的字数。
字数太多的信,通常都是离别信。
「陆二宝,好久不见。
这么长时间没有给你写信。
不是因为我忘了你,而是因为我被关在高墙里。
不过你放心,除了不能自由活动,没有人刁难我。
所以,一直没有机会找你聊天。
可能你会奇怪为什么现在能写信了。
因为,我自由了。
不对,应该是暂时自由了。
为什么说暂时呢?
因为我很快又要变成一只笼中雀。
我要去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
远到小可怜都要飞很久。
所以,这很可能是我给你写的最后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