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实人,但颜控。
自己长得普通,却喜欢帅哥。
一想到,一只丑陋的男人趴在我身上耸动的样子,我宁愿去死。
我从小就特别努力。
因为我深知,我没颜值没家世,一辈子都不会有帅哥喜欢我。
我高考考得还可以,但还不够。
985、211遍地跑,双非不如狗。
读完研还不够,我又读了博。
凭借一张老实巴交的脸,和对导师言听计从,我以优良的成绩,顺利进入了一流研究所。
我以为,差不多了。
可当看到封聿的第一眼,我就知道,还远远不够。
我陪领导喝酒,喝完酒回去加班,周末给领导小孩写论文。
终于,我年纪轻轻到了副处级。
我开始有资格追求封聿。
追求封聿期间,也有人给我介绍对象。
我去见了。
见完更加坚定我追求封聿的决心。
每次相亲结束,我都会去找封聿洗洗眼睛。
有次,凌晨两点。
那天,他正好缺个代驾,我毫不犹豫就去了。
封聿问我:「你就这么喜欢我?」
他问这话的时候,他的敞篷跑车副驾上还有个喝得烂醉的大美女,香肩半露。
我重重地点头,毫不犹豫。
因为我没有恋丑癖。
我说:「封聿,我爱你。」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这句话应该这么用。
这句话若是指,热爱把自己打扮得美美嘟,那未免有点太肤浅了。
无论我什么样,我都爱自己。
封聿被我突如其来的告白逗得哈哈大笑。
他散乱的头发被风吹开,露出狭长又睫毛浓密的眼睛,漂亮得不像话。
我怀疑他整了,但我不介意。
他泛着粉色的指关节夹着细长的薄荷味烟蒂,烟灰随着他身体的震动抖落在地上。
「陈赛男,你是这段时间第一个逗笑我的人。」
对,我连名字都这么普通。
那天晚上开始,他开始给我一点回应。
从十次邀约一次都不答应,变成了心情好的时候答应一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