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陆时安是一见钟情。
家境给了我随心所欲的资本。
我从小就泡在金玉堆里,读着随便选的艺术史,国内国外的玩极限运动。
毕业后听从家里的安排联姻,过一辈子。
我觉得没什么不好。
直到遇到陆时安。
陆时安是美院著名的高岭之花。
容貌俊美、才华横溢、冷若冰霜。
家中只剩下一个生病的妹妹。
说不清他有什么特别,我只觉得每次见到他,胃里都像有无数蝴蝶在飞。
我认真追了他一年。
我不再玩极限运动,因为开始怕死。
我转了专业,要求在家里的公司实习。
了解陆时安的家境之后,我想给他一个确定性的未来。
甚至为了和他多接触,我专门去他兼职的咖啡店应聘。
可惜从小十指不沾阳春水,第一天我就手忙脚乱,还烫到了手。
陆时默许我靠近他。
但从我追他以来,对我的表白只有冷着脸的拒绝。
那天看到我痛得狼狈吸气,却破天荒地拿来烫伤膏给我上药。
他半跪在我脚边,修长冰凉的手指轻轻为我涂着药膏。
涂着涂着,他突然闷声道:「你别来了。」
追了一年毫无反应,闺蜜裴蓝都调侃,温大小姐这次是撞铁板了。
我有点气馁,干脆破罐子破摔,盯着他的发旋赌气道:
「你答应做我男朋友,我就不来了。」
其实他不答应,我也打算放弃了。
陆时安道:「好。」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半张着嘴,傻乎乎的。
陆时安抬头看了我一眼,突然笑了。
他一笑如同冰消雪融,我看得有点发呆。
陆时安有他自己的骄傲。
陆婉的病很烧钱。
但他宁愿不停地接商稿和做兼职,也不接受我的礼物和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