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山无忧的合欢花,和她一起握住的人,会爱她无法自拔,这点嬴钺已经做到了。
但若是吃下去呢,那就是合欢蛊,一个时辰内得不到抒解,就会死。
“我的命在你手上了。”
嬴钺语气里有些得意,像期待着被夸奖的孩童。
“要我死,还是要我活?”
“……笨蛋!”
灵归张嘴在他的尾巴上咬了一口。
“好吃吗?”
“甜甜的,桃子味的。”
嬴钺叼着合欢花乖巧地如实答道。
灵归闻言,支起身子来,把他嘴里没吃完的半朵合欢花抢了过来。柔嫩的花丝入口即化,蜜桃般的甜液顺着喉头滑下,随着血液融进五脏六腑。
灵归能听到,他的心跳好快,像打鼓。
他的蛇腹上的鳞片一张一合地,吐露着滑腻腻的黏液,好像在诉说着他对她的爱意。
灵归觉得自己也有点迷糊了,有些口无遮拦。她抓着他的獠牙问:
“我记得之前,你的牙能流出白色的液体来,那是什麽呀?”
嬴钺红着脸答:
“那是毒液,牙後面有毒腺。”
“那怎麽才能再流出来?”
灵归的好奇心没完没了。
“咬人的时候,毒腺就会打开。”
她又摸着他的鳞片问:
“那你这里为什麽也会打开?”
灵归擡头看了看嬴钺的表情,看着他势在必得丶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眼神,才明白,这漫漫长夜,不过刚拉开序幕。
他咬了她,毒液顺着血管灌进她的身体里。
他一步步试探,青涩得好笑,灵归开玩笑说,他们两个一点都不匹配,他听了变成了暴躁的炸毛小狗,狠狠拈过她,按着她,要她变成与自己匹配的样子。
“你总是这麽偏心。”
嬴钺轻哼一声。
“总是爱只顾着一个,然後冷落了旁的。”
“照顾这一个我就有的受了!”
灵归气恼地锤他,回咬他。
他喘着抱她,手压在她的尾椎骨上。微卷的黑发被热气濡湿,他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温暖,像泡在蛇蛋的蛋清里;酥麻,像有蚂蚁在啃他的骨头和心脏。
于是,他扯过她叮叮咚咚作响的铃铛,用妖力挂在了贝床的帷帘上。
他虔诚地仰头,像神庙下最赤诚的信徒在看着莲座上的白玉神像,他问她:
“今晚,可不可以只为我一个摇铃铛?”
灵归的铃铛,曾在竹筏上映着渔灯唤醒沉睡的山神,曾在云梦泽的浩渺烟雾中引来白鹿,曾在司命之眼下送去归人,也曾护在万千百姓之前化作利刃。
“你把我的铃铛摇碎了怎麽办?”
“那就再买一个!”
“那可是神器,买不到的……啊!”
贝床上的帷帘层层落下,清越的铃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石楠花与麝香的气息越堆越浓,直到弥满帘内,直到无处可挥洒。
铃铛摇啊摇,越来越激烈,不知过去了多久,也始终没能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