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千秋共君
鬼域监狱内,泛出铁锈的锁链圈住少年的手腕。他晃动了一下身体,脊椎上开裂的血肉流出汩汩鲜血,染红了明黄色的衣衫。
昭明太子擡起眼,澄澈如琉璃的瞳孔黯淡无比,他不说话,脑子里满是悔意,任由鲜血流尽。
微尘君靠近牢笼,轻而易举地打开了门。
昭明太子见到人进来了,这才眯起眼睛,冷笑一声,“龙域的微尘君?助纣为虐罢了,你也敢来我面前?”
他的长发黏腻地沾在脸上,混着血与汗的液体一点点滴落,皇室的清风傲骨却一点不减,甚至终于多了些少年人特有的意气,挑眉道:“今日我死,明日便是你的後果。我做人一生,从未看错过人。你们二人之间,不会有什麽好结果的。”
微尘君静静听他讲完,手中捧起一杯酒,淡淡道:“是毒酒的话,你肯喝吗?”
昭明太子眼睫一颤,锁链拖着手腕靠前。他一把抢过酒杯,烈酒穿肠入喉,千言万语,只道一句话,“他要我死,我就死。你既然已经做成了,就滚吧。”
“嗯。”
微尘君往後退一步,忽然拜了一拜,摘下自己的冠。青丝如墨,长长掀飞在夜色里,他声音天生偏冷,听起来如玉相撞:“敬天地之间,千秋万年唯一的人域之主,昭明太子。”
他拜第二拜,还了昭明太子城墙上的那三跪,继续道:“敬上天入地,世间独一无二,为心上人剖心置腹的好郎君。”
昭明太子指尖一颤,肺腑翻涌起一阵阵热流,他冷眼旁观,微尘君又拜了第三下。
“敬我独自卧薪尝胆的多年,敬你无法与我携手杀掉长厌君的遗憾。敬天地间,最後一杯酒。杯酒相逢,你我便是挚友。”
一饮而尽的酒意烧到面上,每个伤口都开始翻滚。昭明太子哑着嗓子,“怎麽,卧薪尝胆,你再说一遍?”
烛火煌煌摇曳,照亮了微尘君冷漠的眼睛,他笑了笑,经年的计划便如一副山海的图卷,缓缓在他嘴中念出:“长生剑转式有一个缺陷,长厌君亦有不能施展灵力的时候。水神二人,此战之後,我可以收为己用。如此天下,缺一个人替我治理。”
他顿了顿声,月下微微一笑,“你我二人,共做君主,夺天下。”
毒酒已入喉,昭明太子才意识到这几分兴趣,他垂下眼,“那祝你千秋大业成吧,再见。”
微尘君应声离去。满地污浊内,地上一饮而尽的酒壶漾出几滴水渍,好像有东西在里面发光。
昭明太子弯下膝盖,摸到了酒壶里面的东西,冰冷的触感传来,他终于低声笑了起来。
他的笑声带着几分苍凉与恨意,杀心与爱意混在其中。
微尘君,千秋大业,我定要与你共成!
他摸出酒壶里已经磨损不堪的冠,冠顶在战场上已经残破到了极致,微尘君却专门把它找来,里面放着一个纸条。
“置之死地而後生,太子殿下,恭喜。”
昭明太子大口喘息了几下,死意彻底被汹涌的恨意淹没,他定定道:“长厌君,此仇,我必报之。”
他闭上眼睛,准备养精蓄锐休息,旁边突然掠过了一道绿黄色的身影。
一片黑影内,伏凌君昂首挺立地走了出来,他身上穿上了崭新的绿色衣裳,还绣上了黄色的菊花,脚上穿的是毛茸茸的毛鞋。他不无得意地抖了抖手,露出两个虎牙,“快哉快哉!儿子,吾来接你出去玩了。”
昭明太子气血一涌,差点吐出血来,闷声道:“父亲,你为何弃城而逃?”
伏凌君砸吧了两下嘴,摆摆手道:“这怎麽也没地儿坐呢?原来是监狱啊。算了,吾站着吧。你不用着急,吾带着生死簿和判官笔,所有战死的鬼的名字都在上面,吾都有数。”
昭明太子神色复杂地看向他。伏凌君负手叹了一口气,“差不多得了,跟吾走吧。吾知道你喜欢长厌君了,也没在意你抢吾老婆的事情啊。你不还把醉花间送出去了?不是你,鬼域也不至于被打下来。以後记得见面喊长厌君声後娘,吾就不说你了。”
昭明太子面色一白,“父亲,我不走。我要杀了长厌君。”
伏凌君赞赏地看了他一眼,“好,有骨气,不愧是吾的儿子,颇有吾的风范。那吾先自己出去玩了,你加油啊!”
他说完就像变成黑影飞走了,昭明太子简直无话可说,随意一望,还看见伏凌君给自己送了一套衣裳。
是纯黑色的衣服,看起来竟然有几分品味。昭明太子秉着仁义的气度,打开了这个衣服,上面绣着赤红色的一只老虎,还写着“威严”两个字。
好俗,不过既然是送给自己的,就没必要说什麽了。他无声拿起了衣服,伏凌君却突然赶回来,着急道:“儿子,吾刚买的衣服掉了。你看到了吗?”
昭明太子递给他。伏凌君珍重地将衣裳抱在怀里,成熟而稳重的眉眼满是关怀,“儿子,这衣服是真好看啊,没事吾就拿着了。你好好戴着锁链,还挺时尚的。吾走了。”
昭明太子等他走了,才勃然一怒,重重地敲响墙壁,恼恨道:“放肆!”
阎王殿内,长厌君将外袍褪去,发尾被血液打湿,顺着锁骨落下,白皙的脖颈再往里,便是朦朦胧胧的肌肤。
他咬着发带,含糊不清地说道:“伤到骨头了吗?”
溯君伸出手,隔着里衣按住他的胸膛,委屈道:“厌哥,凭什麽你抱了微尘君不抱我?”
“闹腾什麽,”长厌君被他挠笑了,眉眼上挑,风流而潇洒,“别挠我。我当时大概脑子抽了,不管怎麽说还是他义父。而且我姐也不愿意吧。”
他想着想着就发起了呆,喃喃道:“算了,这事先别提了。”
溯君渐渐靠近他,咸腥的血液在二人鼻尖涌动,他的气息越来越近,按住长厌君的下巴,幽幽道:“厌哥,琳琅姐觉得我们挺合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