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白的电子屏幕上显示“null”。
围观的小白大褂们都傻眼了,清澈的眼里满是崇高的敬意。
“Bravo!”宁白的眼里更是藏不住的欣赏,像是收藏家获得了至宝,探险家找到了遗迹,艺术家遇到了缪斯。
她的语气有些兴奋,扫视了眼场馆里的跑道,问:“女爵,能麻烦你跑个八百米吗?”
说完,宁白的白大褂被风掀起一角。
下一秒,在她面前的人就不见了。
奥黛快得好似一道残影,肉眼根本无法精准捕捉。等她再次来到宁白面前的时候,宁白甚至觉得,刚刚她的奔跑,甚至都没有惊动时间。
大小白大褂们忍不住齐齐鼓掌。
“牛逼!你比我想得还要快!”宁白赞叹。
“吸血鬼的瞬时移动速度都很快,但我不是最快的。”奥黛忽然想到了她的母亲,伊芙琳女爵。
听管家艾克说过,她曾花一晚上的时间穿遍了本纳斯沙漠,抓回了她们离家出走的父亲。
“但你已经是我见过的吸血鬼里最厉害的了。”并肩朝馆外走去时,宁白还在感叹。
来到特族局以後,她也见过不少吸血鬼,却没有一个人如奥黛一样强悍,无论是速度还是力量都那麽超群。想到五天前见到她的时候,她浑身都是伤,宁白不禁疑惑:“所以那伤你的东西究竟是什麽?”
“光明魔法。”
“那为什麽同样是吸血鬼的瑞萨却可以对你使用?”
在她看来,光明不该是一视同仁吗?
“因为那面魔法阵,是为我准备的。”
“万事万物的存在,总有它的破绽。”宁白轻轻哼了一声,“迟早有一天,我要把它打下来。”
奥黛意外地看了眼前这个人类一眼,她看上去很年轻,眉眼里竟有一丝不逊的轻狂,看上去自信不疑。
她问:“所以你到底是怎麽为我治伤的?”
“因为种族体质的差异,大多数人类的药物对吸血鬼都不起作用。但是有一个人建议我,用最容易被吸血鬼接受的东西试试看。”
“是什麽?”
“当然是血啊,恐龙血。”宁白笑着问她:“所以你感谢那个为你献血的志愿者了吗?他的血啊,可珍贵了。你睡了五天,他就抽了五天。”
奥黛凝眸:“是谁?”
宁白朝不远处的门口扬了扬下巴,“喏,在那。”
路灯下,狮子石雕旁,立着一个背对着他们的修长背影,宽肩窄腰,长腿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地上的石子。那被她赶走的丶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不知在这站了多久。
暖黄色的灯光斜照在他的银色作训服上,折射出一片朦胧的光影,竟然産生一丝毛茸茸的奇异光感,他粗硬的短发茬忽也变得柔和起来。
不由得令奥黛想起,很久以前她养过的一只小狗。
似有所感地,对方回过头来,眼睛慢慢睁大,双腿已经不由自主地朝她走来。
奥黛这时才发现,他的唇色是白的,面色是青的,手背上布满了针孔。
“他不让我跟你说他给你献血的事,但我一向爱拆他的台。”宁白告诉她:“那一天,他抱着浑身是伤的你,闯进我的实验室,一把捞起了袖子对我说,试试他的血,抽多少都可以。”
奥黛微怔,忍不住擡头望向他。
像是回到了五天前日出的那一秒钟。
在失去意识的最後,她听到的是他汹涌如海啸的心音。
他是为什麽。
一定要救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