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一个姓氏是能永垂不朽的。
贞元帝对肃国公道:“当初你眼红林家,眼红太後的兄长入内阁成首辅,也想着把沈家一道变成皇帝的外戚,可一开始你选的是齐令修,不是我。只是後来我和阿筝走到了一起,所以,最後还是叫你阴差阳错占了便宜。可是,命这个东西是个很古怪的东西,你的命,其实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写定了下来,不属于你的东西,怎麽就都不属于。”
他最後对肃国公道:“走吧,回去吧,往後若再来,我便同你去算算先前的账吧。”
肃国公不甘心,可最後也只能离开了。
外面的形势变了天,东宫却一点都不知道,齐扶锦从前的时候,一天到晚是处理不完的公务,全国上下都快找不出一个比他还勤奋的人出来了,可是近些时日,不看不问不管,每日就和李挽朝在一起吃吃饭,睡睡觉,说说话,其他的,一概不管。
大概又过去了二十来日,约莫都到了四月中旬的时候,那鸢尾花仍旧没有一点开花的迹象。
这日午後,李挽朝用完了午膳之後盯着齐扶锦喝完了药,就和他坐在窗边一起看花,看着看着她就嘀咕起来了,“那姑娘分明和我说几天就能冒头了,这都快过去一个月了呢。。。。。。”
李挽朝嘟嘟囔囔说着,坐在一边的齐扶锦却忽地开口了,他道:“对不起,我没有好好浇花,第一日的时候我就浇了热水下去。”
两人坐在窗户边,阳光照在他的侧脸上,狭长的眼缝中隐着低垂的目光,他的眉眼清隽,看着比前些时日好上很多了,一直挂在眼底的青黑也终于消失了干净。
齐扶锦和她在一起待着的一个月,他才更加清晰地发现,自己好像确实是那个给李挽朝造成麻烦的人。
李挽朝平日在东宫,事情也不多,最多的事情就是陪着他,若是得了空,就是把玩着她先前从宫外带进来的胭脂,大约是还想着店里头的生意,她每天的生活不算无聊,也没有什麽能寻得出乐趣的事。
可是齐扶锦在旁边看着,总觉得她那日子自己给自己过得有滋有味的。
承认吧。
没什麽好不去承认的。
她就是比他强。
李挽朝之前的时候说得也没错。
她就是很好。
没有他,她就是能过得很好很好。
认识到这一点的齐扶锦深刻地知道,他是抓不住她的,永远也抓不住。
他必须要为从前的那件事情付出代价。
如果喜欢她,如果爱她的话,他就是要去承受那些无时无刻的惊扰和担忧,担忧会有别人接近她,担忧她会觉得别人比他厉害从而看不上他,担忧她会哪一天想起曾经的伤害而又不要了他。
他就是她说的那样,他就是一条狗,生下来就是当狗的命了。
他的爱不大体面。
如果爱她的话。
他就是会活在惶恐之中。
可是,他就是爱她。
和她在一起的这一个月,他终于认清这个现实了。
他就是爱她。
所以,他愿意活在惶恐中。
直到有一天,她愿意施舍给他真正的心安。
他现在终于肯去说实话。
快过去一个月了,他终于说了实话。
对不起。
花开不出来,她就不会走。
他怕花一开,她也要离开了,于是,在第一天他就很恶毒地浇了热水下去。
可是,他现在知道了,承认了,他困不住她的,也不该再继续骗她留在这了。
他最後还是选择和她说了实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