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接到陆嘉瑞来电时,陆霆还未睡下。
他独自坐在露台饮酒。
云端一轮皎洁明月,边际模糊,像泼了水的白颜料,在靛蓝穹纸上揉融。
夜静更深,留声机在放一首古典乐,悠扬绵缓的声音像是潮汐涌动,轻轻地舔舐河岸。
近来他几乎每晚例牌一瓶烈酒,有时还不够。
醉乡不住住何乡呢?
闭上眼,总梦见以前的事。
简琢两岁时,他实在是想念弟弟,回来就近上学。
在此之前他不怎麽在家,都说小婴儿没有记忆,他们的人生那样短暂,一星期不见就很遥远,但他的弟弟却能把他记牢。
到夜里,小小宝贝变成越狱犯,那麽聪明,知道装睡,垫起枕头爬高高,翻过婴儿床的栅栏,跋山涉水,找到哥哥的房间要一起睡觉。
那一团香香软软的小东西偷偷钻进怀里,他的心都化了。
这事第一次发生吓到了保姆。
後来,习以为常。
父母葬礼结束的那几晚,还是高中生的陆霆也很迷茫,他也不是天生的钢铁心肠,百毒不侵。
他与弟弟相拥睡觉才能安心。
小简琢似乎依稀知道自己只剩下哥哥,夜里要紧攥住他的衣服才肯睡,稍离开一会儿便哭闹。
以前小简琢自婴儿时期起有个阿贝贝,是根小胡萝卜毛绒布偶,被压扁了,变成胡萝卜干,从此也不要了,哥哥是他新的阿贝贝,再也没换过。
有次,少年陆霆把这事告诉朋友。
朋友骇然:“多烦人呐!”
陆霆不满:“哪里烦人?那麽可爱!”
差点因此绝交。
朋友们明白过来,陆霆的弟弟是他的逆鳞,丁点坏话都不能说。胆敢嫌弃一句,陆霆就变成暴君。
只要他的宝贝弟弟依偎在他心口,他就有无穷的能量。
他想,他要长成一棵宽大的树,护佑他的宝贝弟弟不经受半点风雨。
陆霆是那样的喜欢他的宝贝弟弟。
这种喜欢是直觉的丶原始的丶不计回报的,甚至仅用亲情难以概括,从他们相依为命的那天起,彼此的人生根须便纠缠生长在一起。
陆霆曾以为他们兄弟到死也不会分离。
简琢高三那年,陆霆与他先前最後一任女友分手。
两人在生意场上相识,门当户对,举案齐眉,感情稳定如井水,本来都已走到谈婚论嫁的地步,突然毫无预兆地分手。
和平分手,利益继续。
有朋友为他担忧:“这次又是为什麽分了?以前总说,因为你弟弟不喜欢,怕你的宝贝被欺负,但上回你不是说,你弟弟喜欢新嫂子吗?你在不爽什麽?陆霆,你已经不年轻了。男人花期短。别以为你会永远俊美迷人。更何况,你弟弟已经长大,马上要成年了,他很快也会寻得自己的爱人,组建家庭,离开你身边。到那时,你准备孤家寡人到老吗?”
他弟弟会离开他?
陆霆冷冰冰说:“他成了家也可以住在家里,以後他有了孩子也是,我一起养。”
朋友听得目瞪口呆:“你占有欲过强,小心弄巧成拙,反惹得小琢嫌厌你。青春期小孩多叛逆,最讨厌你这样非要全盘控制的家长。”
陆霆却很有自信:“我弟弟永远不会讨厌我。”
而现在——
当他来不及换洗,一身酒气地来到警局接简琢时,他所见到的简琢像只惊弓之鸟,畏怯发抖。
他想,简琢大抵是不讨厌他的。
讨厌一个人也是很需要些气力的,同爱一样。
而简琢只是怕他。
他倒情愿简琢讨厌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