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的大叔喜欢拉着兰珩聊天,平时他不会与工友说的,他都会与兰珩说:“我家女儿要是能像你这么出息就好了。”
兰珩说:“会比我更好的。”
大叔喜上眉梢,继而又无奈笑笑:“她什么德行我清楚,我不指望她出人头地,也不奢求她大富大贵。只要她嫁一个好人家,遇到一个好老公,以后过得舒心就好。”
兰珩没有说话。
大叔的眼神悠远而又期待,仿佛已经预料到了这一幕:“再生个一儿半女,人生也算圆满了。”
半晌,兰珩说:“会的。”
大叔就喜欢兰珩这一点,如若他与工友这么说,工友多数会起哄,或许也有嘲笑的、攀比的。可和兰珩讲述自己的心事,他绝不会抱有歧视。
“傻大个,你们还愣在这儿干嘛呢?外头来了个超级大美女,我的天,那模样那身段赛过明星了哩!”
“会不会是工头包的三儿?她手里还牵着一条大狗!”
“管她是谁,赶紧去瞧瞧,错过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大叔脑袋被撞了撞,来不及骂,工友如一阵风蹿了出去。
一群大男人火急火燎的,生怕瞧不见这来之不易的美女。
大叔:“你不去看?说不定能相中你。”
兰珩:“不去。”
一群工友围聚了上去,可也只敢在一个安全距离观看。
只见眼前的女人身材窈窕,穿着贴身浅灰连衣裙。面相平淡,毫无表情,如同一个洋娃娃。
而她的身边,还有一对中年男女。
这对男女忧心忡忡,眼神飞快梭巡游走,仿佛在寻找自己丢失的心爱之物。可反复看了数次,都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陆思雨焦急道:“你弟弟兰珩在哪儿呢?他怎么会在这里,我让你带我去找兰珩,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
兰珏牵着遛狗绳,淡道:“看那边。”
兰纪和陆思雨同时将视线忘了过去,他们心心念念的儿子,正低头侧面倾听着旁人所说。而兰珩身上的衣服已经有了破损,肌肤被烈日晒得发红,面颊上,更是有一道清晰的五指痕!
兰纪怒:“这里的工头还动手打人?!”
兰珏道:“不是这里的工头打的。”
“那是谁打的?”陆思雨的娇目满是怒色。
相比较之下,兰珏就显得格外平静:“不知道,也许是他半夜起床,心里不舒坦,自己给了自己一巴掌。”
“……”陆思雨皱着眉,盯着自己的大女儿片刻,“你能不能别这么说话?太尖酸刻薄了。还有,你这条狗,太丑了,看着也凶。一点都不温柔,女孩子家家的,还是养一些小型犬比较可爱。就比如我养的那只小京巴。”
兰珏:“嗯。”
“我大老远从京城跑来银州市,你就这么冷漠?家人之间应该满是关爱,你瞧瞧我见你到现在,你喊过我一声妈吗?”陆思雨不满。
“妈,家人之间,也需要真诚对待,”兰珏缓缓道,“你当初吞维生素假装自杀的事,兰珩这个呆瓜早就知道了。也就你以为,自己演技好可以瞒天过海。说实话,真的蹩脚得很,幸好你没有进娱乐圈的想法。”
陆思雨:“!小珩他知道了?!”
方才的心疼怜惜骤然转为心虚忐忑,陆思雨的胆子较小,真让她自杀,她是万万不敢的。可她只有这么一个儿子,她也不能接受兰珩将这么危险的运动作为职业。
他们又将视线望了过去,他们不敢相信,他们居然会在如此情景下看到自己引以为傲的儿子。
哪怕工地上的人那么多,许多人脸上都是脏兮兮的,根本看不清五官,可他们还是能一眼认出自己的儿子。
以往,他们都是在观众席骄傲地看着自己的儿子接受颁奖、授礼,不论何时,记忆中的兰珩总是光芒万丈、备受瞩目。
如此大的落差教他们难以接受。
他们不明白,自小懂事、从不让他们的操心,为什么会这般叛逆?而他们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又究竟是怎么,走到这一步的。
午休时间结束,许多工友陆陆续续开始干活。
兰珩也同样准备起身,陆思雨与兰纪看着眼前一幕,眼眶湿润、心潮澎湃。
陆思雨:“不行,我要让小珩回家,他……他为什么要这样?他以为这是在折磨自己吗?不,他是在折磨我们呀!”
兰珏异常冷静:“您知道就好。”
骤然,陆思雨恍然大悟。
兰珩为什么专门挑这些力气活来做?因为这些工作在他们看来,是不体面的,甚至在许多人眼里都是如此。
就算兰珩不擅长与人沟通,以他的外形,完全可以寻找充当花瓶的工作。再不济,发传单也好过如此。
兰珩深知自己的父母对他的高期望,他像是一件最完美的作品,优秀到无可挑剔。
他有一种近乎畸形的心理,好像将自己毁了,就能让对方感到同等的痛楚。
对兰纪和陆思雨而言,他们没办法接受自己的儿子在危险的赛道上驰骋,可他们更不能接受自己的儿子跌落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