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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无罪(第2页)

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梁雁是个大明星,早就不是那个跟他们一起打打闹闹的小雁子了。

江昼眼里闪过一丝失望,他的确不能动手。

如果只是他自己,他敢跟梁雁拼命。

可他不能拖累了其他人。

江昼拳头攥紧了松开,一把把梁雁推开,闭眼说:“你也知道是成年人了,你还把人关在这里,你没考虑过後果?”

梁雁骨相极其立体,细看之下,五官极具冲击力,冷感十足。

冰冷的视线落在角落,“後果?我需要考虑什麽後果?”

梁雁从江昼身边擦过去,“哪怕不作为明星,只是作为我自己,我拥有的家産也足够我挥霍十代。”

他蹲在林栖面前,手指落到林栖的头顶,轻轻抚摸,“还有,你怎麽确定我是在犯法呢?”

江昼咬牙,“你把他折磨成这样,你还敢说你没犯法?”

“小公主,眼见不一定为实,耳听不一定为真。”

梁雁又压低声音,“把狗放下,不能抱进卧室,只能养在一楼。”

这句话是对林栖说的。

林栖像个机器人一般,听话地把小狗放下——纵使他刚刚还抱着小狗不撒手。

“很乖。”梁雁笑了,拿起一张湿纸巾,贴心地给他擦手,每根手指都被细细擦过。

梁雁埋着头,额前碎发遮住眼,“想养可以,但不能养着二楼,别让我看见它。能做到吗?”

林栖忙不叠地点头。

江昼眼睁睁看着,蹙眉道:“你把他当什麽了?玩具吗?”

“他是我爸送给我的礼物啊。”梁雁笑意盈盈,把林栖从地上抱起来,放到床上,从头到尾都没有正眼看过江昼。

“你不知道吗?他八岁那年就被我爸带回来了,我爸说过,这是他送给我的礼物,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随着林栖的脸色一寸寸惨白下来,梁雁才转过身,和江昼对视,语气轻快:“他今年二十八岁,的确是个很好的礼物,陪了我二十年。

你说我把他囚禁在这里,你怎麽不问问,他家在哪里?在我身边待了二十年,我在的地方,就是他的家。”

一连串的反问让江昼哑口无言,他本来就不擅长辩论,求助般把视线投向了林栖。

徒劳。

林栖浑身发抖,脸上没有半点血色——梁雁的话让他回忆起这二十年的经历。

没错,从他来到梁家的那一刻开始,就有一份合同清清楚楚地写着,他和梁家存在利益关系。

他是梁雁父亲找来的伴读,目的是监视梁雁。

名义上是伴读,说难听点,就是一条狗。

少时梁雁对他太好,让他迷失了方向,混淆了定位。

他抓紧了梁雁的衣袖,哀求般看向江昼,“你走吧,我没事的,你别担心,他,他没有囚禁我,你快走吧。”

起码别再拖累别人了。

没有人能抓住梁雁的把柄,一个永远戴着面具,真心难辨,演技绝佳的演员,谁能抓住他的把柄?

哪怕走到了法院面前,面对威严的法官,梁雁依然可以保持着云淡风轻的模样,谈笑风生之间,等待他的宣判,定然是——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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