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上的小男孩有着一头淡金色的柔软鬈发,只合巴掌大的小脸上,一双明亮的眼眸如同蓝宝石一般,还有牛奶似的白皙肌肤。
不是漂亮精致的洋娃娃,是什麽?
“不过,随着我长大,後面金色慢慢褪成了棕色。”
沈甜滑动着手机相册。
美人没有需要过渡的尴尬期。
青春期里每一个时间段的沈甜,各有不同,但都是美丽的。
虽然宋婆婆赞叹连连,但难免不是出于一个亲切的长辈对于晚辈的滤镜,更何况他是来做客的。
因此沈甜还是有些不安。
“敏行……你觉得,金发是不是更好看一点?”他小心翼翼地询问。
事实上,天然金发十分罕见。
很多白人小时候是金发,长大了都会变成不同程度的棕色。
童年的金发较为常见,但成年後仍然保持金发的概率却仅为2%左右,许多金发的成年白人,其实都是定期染发的。
宋敏行觉得,如果她此时回答是,那麽说不定一觉醒来,明天就能看见染了金发的沈甜了。
她想起来,晨星里有一位男职员是定期染金发的。
尽管化学试剂伤害身体,需要补染的频率也非常高。
但即便如此,八卦传闻里男职员那极其钟情于金发的太太,最後似乎还是厌倦了丈夫时不时长出来的黑色发根。
在宋敏行离职前几天,听前台弟弟说,那名男职员被抛弃了,他的太太找了个天然金发的北欧男友。
前台弟弟批评那个男职员也太不懂事了,强扭的瓜怎麽会甜,白白耽误了一个好女人那麽久的时间,本来,她哪里用得着看那麽久的布丁头啊。
“不用,我对金发没什麽执念。”
宋敏行果断道。
这个答案是真心的。
她看着沈甜的头发。
“像这样柔和的丶天然的颜色,就很好。”
男人的眼睛在不同的光线中,会呈现出微妙的不同。
流光溢彩。
宋敏行觉得是极为赏心悦目的。
不必拘泥于某一种蓝。
“你的眼睛,每一种蓝色,都很漂亮。”她轻声说道。
即使是她在圣塔莫尼卡捡到的那块石头,在阴影里,和在阳光下,也是截然不同的蓝色呢。
说完这句话的下一刻,宋敏行就看见了泪光闪烁的丶晶莹的蓝。
宋舜华在旁边瞧见了,连忙“哎哟”一声,口里念叨着去找手帕了。
她退出堂屋,说着是去找手帕,却径直往自己屋里歇息去了,把独处的空间完全留给了两个年轻人。
宋敏行叹息着将沈甜拥入怀中,抚摸着他柔软的发丝。
她心想,漂亮的洋娃娃,原来是水晶琉璃做的呢,真是脆弱得紧。
不过,也是可怜可爱的。
…………
徜徉于大自然钟灵神秀的山水之间,久居城市的动物,例如人,似乎也蜕变成了纯粹的生灵。
一整天,从早到晚,沈甜都过得简单又充实,什麽也不用想。
如果不是处理工作以及翻看相册童年照片,沈甜根本想不起来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存在。
沈甜原先是有信息依存症的,随身携带的手机是他的安全感来源之一。
所以一开始他很难理解,为什麽宋敏行可以将那只屏幕碎成蜘蛛网的手机留在身边使用了那麽久,没有淘汰。